Page 440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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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識」。  、瓶等假法,一切皆是不離識。有為,識所變,無為,識之體,皆非識外有,名「不  。識所變者俱計所執,非有實物離二相有,故皆唯識。  ,無別物故,一切有情所變皆爾。依斯二分,施設我、法,彼二離此,無所依故。

              論:「唯言為遮」至「心所法等」。  非一切體即是一識,名為唯識。  述曰:釋頌第四句。有為、無為若實依他,有別種生,或常住實法、不相應假法  論:「是故一切」至「皆不離識」。  解第三句訖。  安惠云︰彼實我、法離識所變二分皆無,離計所執二取無故,即依總無立別無也  答︰非是有一實作用物,離前能分別、所分別故,無外我、法,必有識也。  問︰有別實物,離能、所變,有何所以不許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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