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1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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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訖。 法,亦於心所變上執故,無非所緣故。以是諸識有轉似外境之功,名為轉變。即解第 。即能遍計及所遍計法,其能取、所取皆是心所變相分上妄執別有。設執見分為我為 外境。外境通有能取、所取。此依《攝論》等說唯二義,不說自證分師義,前師別也 ,即前三能變內見分識,能轉依他相分似外境相現。唯有見、相之內識,都無所變之 也。上文,安惠說餘非佛,護法皆通,或並有漏,說分別故。 無,如第一卷解。依所變見分,除實能取,所變相分,除實所取,隨其所應,二取無 即第一卷解「變謂轉變」二師中第一護法師等及安惠二師義。變,通相、見,仍有有 等,故不離識,名唯識也。此護法解第四句,兼釋外難訖。安惠隨應解假、實等。此
述曰:下難陀等第二解。初「是諸識」言,同前師解,故不重述。言「轉變者」 論:「或轉變者」至「外境相現」。 述曰:遮離能變等識外實我、法,名為唯識,非不離識心所及見、相分色、真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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