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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子七相,其關係即如下: 執的萬法由大自在天一因生的迷妄而立的。 就是說色法由色法的種子生,心法由心法的種子生,絲毫不能差錯。這是針對外道所 迷執而立的。引自果是指種子除有了上述五義之外,必須要色心各自引生自果之意。 種助緣的和合始能發生果報,決不能單獨現行之意。這是針對外道所執的自然頓生的 相同,不得相違之意。例如善因善果,惡因惡果,決不可混亂。待眾緣是種子必待種 八識有上述的六種功能,故種子當然也要跟隨第八識流轉了。性決定是指因果性必須 的種子和所生的現行都必須同時俱有,而不得相離。即要因果和合。 的果,則必須要能生、所生二條件的和合方行。換句話說,種子現行的時候,其能生 滅的無為法,就不能賦予因果之名了。果
上述的種子六義是繼承《瑜伽論》的思想而來的,若把它匹配於《瑜伽》所說的 恆隨轉是種子非但要剎那生滅,同時還要相續不間斷之意。在諸法之中,惟有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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