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4 - 唯識藏_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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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故。或復有能於後自然如理觀察,便自迷悶,謂我愚癡,作如是說。 唯有文字差別,非義差別,由所餘義境界無故;若他正詰,不知何答,亦由餘義境界 益及廣大義,如前應知。齊是名為識住邊際及住因緣邊際。若復異此而施設者,當知 因緣相。 身能取能滿故,於流轉中相續決定,是名為住。餘住因緣,如前應知。是名略說住及 喜愛,由所潤識能取能滿當來內身,由此展轉能取能滿,不能棄捨諸異生性,以於內 業緣,名緣所緣事。彼二隨眠所隨逐故,名建立事。若諸異生補特伽羅未得厭離對治 緣,所緣性故,有所緣故。由彼貪愛為煩惱緣,名趣所執事。由貪欲等四種身繫為發 、因緣二種寂止。當知此中,若諸煩惱事,若屬彼煩惱,說名依取。應知此二亦名所 以後,我當宣說此相差別。謂
若聰慧者於諸色愛乃至行愛所攝貪纏能永斷離,於煩惱分所攝發業四身繫纏亦能 有色界識有來有去,無色界識有死有生。又此二住乃至壽盡。又復此二生長、增
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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