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0 - 唯識藏_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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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成就,令清淨無復退失,由依意內清淨故;次內清淨所攝諸波羅蜜,依十地差別, 通達所緣如實諸相,次後從諸障應解脫;次心已通達應知實相,是先所行六波羅蜜應 生聰慧;次後於緣生法應了別其體相,由智能離增益、損減二邊過失;如此正修,應 不相違,為諸眾生得一切智智。而說偈言: 中未曾見此十義隨釋一義,但見大乘中釋。復次,此十義能引出無上菩提,成就隨順 勝相,所說無等,過於餘教。 乘中有,異於小乘,故說第一,佛世尊但為菩薩說此十義。故依大乘,諸佛世尊有十 滅相。三種佛身:自性身、應身、化身,此三說名無分別智果相。如此十種處,唯大 伽摩、虛空器等定,說名心學相。無分別智,說名慧學相。無住處涅槃,說名學果寂 菩薩十地,說名入因果修差別相。菩薩所受持
云何十義如此次第說?菩薩初學應先觀諸法如實因緣,由此觀故,於十二緣生應 復次,云何此十勝相所說無等,能顯大乘是如來正說,遮小乘決非大乘?於小乘
十義餘處無,見此菩提因,故大乘佛言,由說十義勝。 應知依及相,入因果修異,三學及果滅,智無上乘攝。 攝大乘論卷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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