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3 - 唯識藏_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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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而想。  此色者,謂骨鎖等所知事同類影像。如是如是色者,謂形顯差別。種種搆畫者,謂如  如是如是色;或由定心,或由不定尋思相應種種搆畫。方所者,謂現前處所。如此如  由手足乃至蚊蛇所觸對時,即便變壞。方所示現者,謂由方所可相示現如此如此色,  方便故,執取現蘊,令不捨離。是故此二說名為取。  ,染著相。由欲希求未來自體為方便故,引取當蘊,令起現前;由貪染著現在自體為  未來、現在諸蘊能引不捨故,希求未來,染著現在,欲貪名取。欲者,希求相。貪者  受用相識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答:變現相是色相。此有二種:一、觸對變壞;二、方所示現。觸對變壞者,謂  問:色蘊何相?  答:應如蘊說。當知界、處與取合故,名有取法。  問:何故界、處說有取法?  答:以取合故,名為取蘊。取者,謂諸蘊中所有欲貪。何故欲貪說名為取?謂於  問:云何名取蘊?
             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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