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70 - 唯識藏_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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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信解因義。所以者何?由正宣說現量可得、不可得等相故,於所應成未顯了義信解 立我法自性若有若無,我法差別遍不遍等,具足前相,是名立宗。 宗。若不言令他解了者,聽者未解此義,應名立宗。若如所安立,無一切過量故,建 名立宗。若不言他者,獨唱此言,應名立宗。若不言宣示者,以身表示此義,應名立 成者,自宗已成,而說示他,應名立宗。若不言自所許義者,說示他宗所應成義,應 別,若一切遍,若非一切遍,若常,若無常,若有色,若無色,如是等無量差別。 ;六、現量;七、比量;八、聖教量。 自性;二、差別。能成立有八種:一、立宗;二、立因;三、立喻;四、合;五、結 不越其言。善解法義沙門、婆羅門等者,謂於彼彼論中善通達文義。 處,處斷王事。淳質堪為量者,謂
立因者,謂即於所成未顯了義,正說現量可得、不可得等信解之相。信解相者, 立宗者,謂以所應成自所許義,宣示於他,令彼解了。所以者何?若不言以所應 所成立自性者,謂我自性、法自性,若有若無。所成立差別者,謂我差別、法差 論依者,謂依此立論,略有二種:一、所成立;二、能成立。所成立有二:一、
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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