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7 - 唯識藏_11
P. 157
律儀相說,是名守別解脫律儀。軌則具足者,謂或於威儀,或於所作,或於方便修善 七眾尸羅,名別解脫律儀。即此尸羅眾差別故,建立多種律儀。此中義者,唯依比丘 所受學處,身業無犯,語業無犯,不破不穴,如是尸羅成就住。守別解脫律儀者,謂 行悉皆具足,於微細罪深見怖畏,受學學處,名具戒者。」此中尸羅成就住者,謂於 上分別;九、瑜伽分別;十、作意分別;十一、引發分別;十二、問答分別。 治所治分別;五、能引勝生定勝分別;六、順法分別;七、補特伽羅分別;八、下中
增上戒學差別者,如經中說:「若諸比丘尸羅成就住,守別解脫律儀,軌則、所 差別分別者,謂分別三學差別。 論曰:學十二種分別者:一、差別分別;二、生起分別;三、轉異分別;四、能
顯揚聖教論卷第七
攝淨義品第二之三 顯揚聖教論卷第七
1
4
4
5
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