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2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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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。 謂己有德,當有所施及以供事,謂衣服、飲食、諸坐臥具、病緣醫藥及餘資具身業給 功德,故於他人前詐現非其自性及非串習威儀,又現諸根寂靜,無有掉動,意令他人 、飲食、諸坐臥具、病緣醫藥及餘資具,不以法故。此人為求衣服、飲食等因,顯己 凡有所行,違於世間,越毗柰耶,如是名為犯軌則攝。 如是名為發起邪願。 ,或作餘天。或復樂欲利養尊敬,謂從他人求諸利養及與尊敬,或唯願證利養尊敬。 行智人,身不供侍。如是名為放逸懈怠所攝。 時,皆現成就於放逸故。又執睡眠及與偃息,以之為樂,慢緩嬾惰,不樂修營,於梵 犯。又復如是行如是住應可犯者,而有毀犯。此人於前、中、後際及先時所作俱隨行 當於禁戒終不違犯,謂我當如是如是行,如是如是住,如所應行,如所應
犯邪命攝者,如有一人,為性大欲及不知足,難養難滿,又以非法求覓一切衣服 犯軌則攝者,如有一人,於諸威儀,或於所作,或於方便修善品中,如前所說, 發起邪願者,如有一人,發起邪願,行於梵行,謂我今所修戒禁梵行,當為天主
顯揚聖教論卷第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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