、別名;五、隨義名;六、戲論名;七、易名;八、難名;九、顯名;十、隱名;十 二種,摠名所知境界。
名身者,謂共了增語。此復略說有十二種:一、假名;二、實名;三、總名;四 文者,略有六種:一、名身;二、句身;三、字身;四、語;五、相;六、機請。 釋者,略有五種,應知。一、法;二、等起;三、義;四、釋難;五、次第。 論曰:體者,諸經體性,略有二種,謂文及義。當知文是所依,義是能依。如是 釋應知多種者,嗢柁南曰:
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二 說眾聽讚佛,略廣學勝利。 體釋文義法,起義難次師,
攝淨義品第二之八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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