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1 - 唯識藏_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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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三摩呬多地、有心地、無心地、聞所成地、思所成地、修所成地、聲聞地、獨覺地 地,謂五識身相應地、意地、有尋有伺地、無尋唯伺地、無尋無伺地、三摩呬多地、 ;六、勝利義;七、所治義;八、能治義;九、略義;十、廣義。 種相貌摠顯於文,若減一種,義不顯了。由能顯義,是故名文。 七種補特伽羅;三、能說,謂語言;四、說者,謂佛、菩薩及與聲聞。如是一切,六 及非人。 正法、有障礙、無障礙、已熟、未熟、具縛、不具縛、無縛。種類差別有二種,謂人 救、不可救差別有二種,謂涅槃法、不涅槃法。方便差別有九種,謂已入正法、未入 地〉說。品類差別有二種,謂在家、出家。願差別有三種,謂聲聞、獨覺、菩薩。可 此中,由根差別故,分成二種,謂鈍根、利根。行
地義者,略有五地,謂資糧地、方便地、見地、修地、究竟地。又廣分別有十七 義者,略有十種:一、地義;二、相義;三、作意義;四、處所義;五、過患義 如是六文,總攝為四:一、所說,謂名身等及相一分;二、所為,謂機請攝二十 機請者,謂因機請問,起於言說。此復根等差別,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,應知。
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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