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0 - 唯識藏_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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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即信等五根。 上;二、加行增上;三、不忘境增上;四、不散亂增上;五、思擇增上。此五如次第 ,發起加行。滅等流者,謂彼沉掉既斷滅已,心便住捨,平等而流。 念記言,便能隨覺惛沉、掉舉二過失故。伏行,謂思,由能隨覺沉掉失已,為欲伏除 如次應知,即記言等。記言,謂念,能不忘境,記聖言故。覺沉掉者,謂即正知,由
論曰:即前所說信等五根有勝勢用,復說為力,謂能伏滅不信障等,亦不為彼所 已說修五根,當說修五力。何者五力?次第云何?頌曰: 論曰:由四神足,心有堪能,順解脫分善根滿已,復應修習五種增上:一、欲增 已說修神足,當說修五根。所修五根云何安立?頌曰: 為欲對治後四過失,如數修餘四種斷行:一、念;二、正知;三、思;四、捨。
因果立次第。 即損障名力, 謂欲行不忘,不散亂思擇。 已種順解脫,復修五增上, 辯中邊論卷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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