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染淨者,如次是於染淨無倒。 於共相無倒。 無倒。此依勝義自相而說,若依世俗,非但有名,可取種種差別相故。
論曰:若未斷滅顛倒作意,爾時法界說為雜染;已斷滅時,說為清淨。如實知見 於染淨無倒者,頌曰: 論曰:以無一法離法無我者故,真法界諸法共相攝。如實知見此共相者,應知是 於共相無倒者,頌曰: 論曰:如實知見一切眼色乃至意法皆唯有名,即能對治一切分別,應知是於自相
辯中邊論卷下 於法界雜染,清淨無顛倒。 知顛倒作意,未滅及已滅, 故通達此者,於共相無倒。 以離真法界,無別有一法, 離一切分別,依勝義自相。 於自相無倒,知一切唯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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