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9 - 唯識藏_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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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別作用;如羝羊山,乍離乍合;剛鐵林刺,或低或昂。非事全無,然不應理。  大種,起勝形、顯、量、力差別,於彼施設獄卒等名。為生彼怖,變現種種動手足等  地獄中器所生苦,故不應許傍生、鬼趣生那落迦。若爾,應許彼那落迦業增上力生異  能忍受鐵地炎熱猛焰恒燒然苦,云何於彼能逼害他?非那落迦,不應生彼。  ;互相逼害,應不可立彼那落迦、此獄卒等;形、量、力既等,應不極相怖;應自不  雖無離識實境,而處定等四義皆成。  、同時,眾多相續,皆共見有獄卒、狗、烏、鐵山等物來至其所,為逼害事。由此,  有情類。謂地獄中,雖無真實有情數攝獄卒等事,而彼有情同業異熟增上力故,同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曰:諸有傍生生天上者,必有能感彼器樂業,生彼定受器所生樂,非獄卒等受  如何天上現有傍生?地獄亦然,有傍生、鬼為獄卒等。此救不然。頌曰:  何緣不許獄卒等類是實有情?不應理故。且此不應那落迦攝,不受如彼所受苦故  論曰:應知此中一地獄喻,顯處定等一切皆成。如地獄言,顯在地獄受逼害苦諸
              唯識二十論                 所執傍生鬼,不受彼苦故。  如天上傍生,地獄中不爾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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