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1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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遍計所執能詮、所詮,隨情立為名、相二事。  真如,圓成實攝。」彼說有漏心及心所相、見分等,總名分別,虛妄分別為自性故;  為顯非有,假說為名;二無倒故,圓成實攝。  、真如,圓成實攝。」彼說有漏心及心所相分名相,餘名分別;遍計所執都無體故,  ;無漏心等,離戲論故,但總名正智,不說能所詮。四從緣生,皆依他攝。  說有漏心、心所法變似所詮,說名為相;似能詮現,施設為名;能變心等,立為分別  :「依他性攝彼相、名、分別、正智,圓成實性攝彼真如,遍計所執不攝五事。」彼  於理無違。  初二,實相唯識淨,正行依後一。」《顯揚論》第三、《瑜伽》七十七,應準此攝,  行、清淨、正行。云何應知此七真實依三根本真實立耶?頌曰:流轉與安立,邪行依

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依世親《攝大乘論》第四卷說:「名屬依他起性,義屬遍計所執。」彼有漏  三、依《楞伽經》第七卷說:「依他起唯攝分別,遍計所執攝彼相、名,正智、  二、依《辨中邊》第二卷說:「依他起性攝相、分別,遍計所執唯攝彼名,正智  次後又問:三性、五事相攝云何?諸聖教說,相攝不定。一、《瑜伽》七十四說
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十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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