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6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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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染障。故知就實,初地所治二障等為體。  言,顯彼二種,或二所起,無堪任性。」具說如彼。又此經云對治惡趣煩惱、業、生  等  及彼麤重:一、執著我法愚,即是此中異生性障;二、惡趣雜染愚,即是惡趣諸業果  云:「雖見道生亦斷惡趣諸業果等,而今且說能起煩惱是根本故。由斯初地說斷二愚  生性障。」二、就實出體,即用二十二愚中初二種愚及彼麤重以為自性。故《唯識》  性障,謂二障中分別起者,依彼種立異生性故。」又云:「執著我法愚,即是此中異  名「異生性障」,廣釋其相。故今且依《成唯識論》以辨障體。  列其名,而不解釋。梁《攝論》第十名「凡夫性無明」,略辨體相。《成唯識》第九  一名「凡夫我相障」。世親《攝論》第七名「異生性障」。《深密》第三及此經文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八有及惡趣中等流、增上果等。  等言等取北拘盧洲、無想天、第
              會諸教者,《十地論》云「凡夫我相障」,世親論云「異生性障」,梁《攝論》  且初障體自有二義:一、隨名出體,即用分別二障為體。故《唯識》云:「異生  自下第二、如來正說。治十一障,分為十一。此即第一、釋初障。《十地論》第  「善男子!此奢摩他、毗鉢舍那,於初地中對治惡趣煩惱、業、生雜染障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五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應知愚品總說為愚。或彼唯說利、鈍障品俱起二愚。彼麤重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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