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4 - 唯識藏_15
P. 194
智,顯所知相。此即顯其諸法自相。有一切相者,顯差別相,一一皆有可見、不可見 共相,如是等有無量共相。」 自相。共謂一切法共相,如苦是有漏法共相,無常是有為法共相,空、無我是一切法 自相,領納是受自相,取像是想自相,造作是行自相,了別是識自相,如是等有無量 也。 》及《成唯識》廣辨四諦,皆通三性。《深密經》云「苦集不異自性業」者,譯家別 :所執性苦、依他性苦,名苦有變異性相;圓成實性苦,名無變異性相。如《辨中邊
第十、知一切相。謂知一切是一切已者,上來別顯諸相,此即總顯諸相,舉能知 或知一切是一切已有一切相, 第九、有為同異相。《大般若》第五十一云:「自相謂一切法自相,如變礙是色 或有為異相相,或有為同相相, 第八、苦變異等相。謂苦、樂二受名有變異性相,捨受名為苦無變異性相。又解
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六
7
8
8
0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