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5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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染汙依他斷故名遣,故《瑜伽論》三十六云:「能斷能捨,故名除遣。」 我,是無常故。」 我者,謂離一切緣生行外,別有實我不可得故。法無我者,謂即一切緣生諸行性非實 失。以此故知,今翻正也。此二無我相如《瑜伽論》九十三說,彼云:「補特伽羅無 ,謬也。末奴沙,此云人也。若依舊譯,有其兩失:一、不攝諸趣失;二、梵音相違 等一切相也。或可前是盡所有相;後一切者,如所有性。
解云:如前所說,不現前故,名為除遣;非遣依他因緣道理,說名除遣。又解: 問:此諸相是依他起,如何說彼名為除遣? 第三、正明除遣。謂即於彼如上所說現行諸相,真如觀心,能正除遣。 於彼現行,心能棄捨。 第十一、辨二無我相。補特伽羅,此云數取趣,謂數數往來取諸趣也。舊云人者 或補特伽羅無我相,或法無我相。
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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