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1 - 唯識藏_15
P. 191

,名為細相。下皆準此。  四種相也,如其次第,身、受、心、法四念處境。此中意說:託所執受等,變作影像  界下地諸相。故《瑜伽論》第十一云:「云何麤相?謂所觀下地一切麤相。」  能棄捨,何況麤相。言麤相者,一切散位所現諸相,或可一切染汙所現諸相,或可欲  初也。謂彼加行位菩薩,依七真如正思惟故,彼能觀心於彼一切所執受等細相現行尚  有三:初標除遣;次「善男子」下,顯所除相;後「於彼現行」下,正明除遣。此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下第二、顯所除相。然諸所除,有二十一種,攝十一段。此即第一明所執受等  善男子!言細相者,謂心所執受相,或領納相,或了別相,或雜染清淨相,  第二、除遣諸相。於中有二:初明除遣;後「彼既多住」下,明善修治心。前中  彼於真如正思惟故,心於一切細相現行尚能棄捨,何況麤相。  雖有兩釋,且依後說。
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7
   186   187   188   189   190   191   192   193   194   195   1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