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6 - 唯識藏_15
P. 236
「由能攝持菩薩義故,說名為地;能為受用居處義故,說名為住。」《莊嚴論》云: 分攝十一地。於中有二:先問後答。 滿菩薩住、第十一如來住。廣如《瑜伽》第四十八。 應增上慧住、第七有加行無相住、第八無加行無相住、第九四無礙解住、第十最上成 種慧門轉勝妙故。第四地覺分相應增上慧住、第五地諸諦相應增上慧住、第六緣起相
此即第一、依教發問。雖十一分與十一地分位無別,而義有異,故《瑜伽》云: 云何名為十一種分能攝諸地? 第二、攝結。謂四清淨是實功德,地是假名,是則以實攝假。自下第二、明十一 善男子!當知如是四種清淨普攝諸地。 答:如前所列,第七十九四種住中,第四住名增上慧住,故知已上約慧辨地。 問:如何得知第四地上並是慧也? 言增上慧清淨從第四地乃至佛地者,謂增上慧攝後八地。從第四地後後地中,種
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七
8
2
2
2
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