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6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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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由能攝持菩薩義故,說名為地;能為受用居處義故,說名為住。」《莊嚴論》云:  分攝十一地。於中有二:先問後答。  滿菩薩住、第十一如來住。廣如《瑜伽》第四十八。  應增上慧住、第七有加行無相住、第八無加行無相住、第九四無礙解住、第十最上成  種慧門轉勝妙故。第四地覺分相應增上慧住、第五地諸諦相應增上慧住、第六緣起相

                 此即第一、依教發問。雖十一分與十一地分位無別,而義有異,故《瑜伽》云:  云何名為十一種分能攝諸地?  第二、攝結。謂四清淨是實功德,地是假名,是則以實攝假。自下第二、明十一  善男子!當知如是四種清淨普攝諸地。  答:如前所列,第七十九四種住中,第四住名增上慧住,故知已上約慧辨地。  問:如何得知第四地上並是慧也?  言增上慧清淨從第四地乃至佛地者,謂增上慧攝後八地。從第四地後後地中,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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