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86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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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如其次第,名父母等,法相似故。」廣如彼論所說。又文義相順者,即名顯了。謂 隱密,顯餘清淨義者,謂若愛若業,若有取識、戒見二取、眼等六處及所行境等為緣 父母、王及二種多聞梵志,誅戮國人及隨行牲畜等惡業,皆名不清淨。其中所言轉變 二梵志,誅國及隨行,是人說清淨。』何等名為世間共許極重罪惡文字?謂所有逆害 ,謂以名句文身,詮說此義,而隱密轉變,更顯餘義。如經言:『逆害於父母,王及 、隱密教,謂多分聲聞藏教;十、顯了教,謂多分大乘藏教。」 經》中三性全說,謂空與不空二種皆有者,即名顯了云。 旨皆長遠者,即名顯了。如《善戒經》等中,說須經三無數劫,始得成佛云。 妙法蓮華經》云,設若有人禮佛一拜,或者稱贊一句,彼等一切皆得成佛云。若辭與 時安立
有一類言:意指不同,名曰隱密。如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》云:「隱密意指者 有一類言:小乘正法即為隱密,大乘正法即為顯了。如《顯揚聖教論》云:「九 有一類言:如《般若波羅密多經》說一切諸法空而寂靜者,即名隱密。《解深密 於此二種教言,亦有不同解釋。有一類言:凡是辭近而旨遠者,即名隱密。如《
解深密經疏卷第三十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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