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40 - 唯識藏_15
P. 540

三種雜染;清淨者,謂即世間及出世間二種清淨。  計及雜染品之依他,是指清淨品之依他及圓成實性。或者雜染者,是指煩惱、業及生  可得故。」此中言雜染者,謂即苦、集;清淨者,謂即滅、道。或者是指雜染品之遍  淨。如《辯中邊論》云:「有情及法俱非有故,彼染淨性亦俱非有,謂以染淨義俱不  故者,是總說二無我。謂諸雜染及清淨法,遠離所取及能取作用故,非先雜染後成清  無作用者,是說法無我。亦都無有補特伽羅者,是說補特伽羅無我。以一切種離所為  淨法,亦皆遠離我所有執等一切戲論作用故。  此句經文是說遍計所執自性。又經既說以一切種離所為故,則上文所說諸雜染法及清  是故非先雜染後成清淨。

              凡夫異生於粗重身執著諸法補特伽羅自性差別,隨眠妄見以為緣故,計我、我所  有一類言:經言若雜染法,若清淨法者,是總說諸雜染法及清淨法。我說一切皆  答:若與上文所示總相空義結合,則此處唯是示遍計所執,非指餘二自性,故知  問:此經文中未說遍計所執性之辭,如何得知唯是遍計所執自性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三十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   535   536   537   538   539   540   541   542   543   544   5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