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3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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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、標業舉數;二、依數列名;三、次第別釋;四、釋已總結。  法?云何知義?」  雖有兩釋,且依前說。就知法知義,文別有二:先問後答。  緣。」又解:初正釋知法知義;後「慈氏菩薩」乃至「云何為見」下,釋知見差別。  若聞所成慧」下,明能知智。故無性《攝論》第六卷云:「大乘法義為聞慧等三種所  何除遣諸相」下,辨除遣諸相。前中有二:初約所知明知法知義;後「慈氏」乃至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下第二、如來正答。於中有二:初明知法,後釋知義。就知法中,文別有四:  此即問也。文有兩節:初問所依教;後「云何」下,正發問辭。  慈氏菩薩復白佛言:「世尊!修奢摩他、毗鉢舍那諸菩薩眾,知法知義。云何知  自下第十二、知法知義差別門。於中有二:初明知法知義;後「慈氏」乃至「云
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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