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2 - 唯識藏_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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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。 等差別相者,如《瑜伽論》第三十一,止、觀、舉、捨皆有三相,謂止、止相、止時 釋。如四念處,雖言是念,論體是慧。 」準此得知,行捨為體。雖有兩釋,後說為勝。然此所說止觀及捨名作意者,是鄰近 云何行捨?於精進、三根,令心平等、正直、無功用住為體,對治掉舉,淨住為業。 以為自體,離沈掉故。一云、十一善心法中,捨為自性,故《成唯識》第六卷云:「 時差別,無別行相,此亦如是。 運。如《成唯識》第六卷中,行捨中說「平等、正直、無功用住」,約初、中、後三
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一 解云:若是舉者,必是其觀;自有觀門,而非是舉,謂不對治惛沈等時。然此止 問:以觀為舉,如何《瑜伽》第三十一開為四種,謂止、觀、舉、捨? 解云:以定為止,以觀為舉。所言捨者,舊來相傳,自有兩釋:一云、合說止觀 問:此三法,其體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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