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學也。 由是希望取著,一切性生。要亦不出有無而已,宜非賢聖所得無生,故結勸於彼所當 則不生即生;轉攝所攝相為藏識,則生即不生。愚夫不了,於攝所攝境墮生滅二見, 妄想自性相。蓋無適而非妄者,此迷悟得失所以異也。 亦是,於生外別說無生,則二境界。自性至於身財建立,近從我所,以隨情故,亦趣 建立諸法。以悟例凡,未始增減,日用不知,故說不生以示之。
楞伽阿跋多羅寶經通義卷第一 右第十四章 要之生不生異者,本於藏識攝所攝相轉,言攝所攝,則六識。若轉藏識為六識, 非彼愚夫等者,則又覆揀前妄境本無二,惟其以妄想故,取著有無故二。於境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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