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2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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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識、法識及色識、無色識悉是亂因。 無中執有。何法名亂體?謂無色識。若約五根,即是五識;若約意根,但是意識。非 五根、五塵名為色識。此色識能生眼等識,識此色識即是亂因。若此識不起,不得於
釋曰:此五識即十八界,於三界、六道、四生一切生處,此十八種云何得更互密 論曰:云何身識、身者識、受者識、應受識、正受識,於一切生處更互密合生? 釋曰:前識是亂因,若本不有,亂體是果,即是後識,無因則不得生。 論曰:若前識不有,後識不得生。 釋曰:無中執有,名亂。此亂識因何法生?因色識生。何者為色識?若約五識, 論曰:此中說偈:
若前識不有,後識不得生。 亂因及亂體,色識無色識,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
差別章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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