蜜即是彼所流果,故得相攝。 果,以與波羅蜜同性故。 波羅蜜同以無分別智為性:故得相攝。 論曰:云何應知諸波羅蜜所對治攝一切惑? 釋曰:信、輕安等諸善法是菩薩道所攝,隨菩薩所欲行,波羅蜜皆能成就。波羅 論曰:一切善法所隨成故。 釋曰:彼,即六通、十力、四無所畏乃至不共法等諸佛法,皆是六波羅蜜所流之 論曰:彼是六波羅蜜所流果故, 釋曰:由波羅蜜是願等法性故,此願等亦攝諸波羅蜜;由願等是波羅蜜性故,諸 論曰:以為彼性故, 攝大乘論釋卷第九 對治章第九 3 7 7 4 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