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類,故名清淨類法。 釋曰:對治起時,滅眼等五根色識,名為轉依。 論曰:由轉有色根依故, 云何得此果報法? 釋曰:有如來法,是果報類,如見色等智,名果報法。 論曰:二、果報類法, 釋曰:由此轉依,金剛道後,證得法身。滅德以外,其餘諸德,名清淨法,是證 論曰:由證得法身故; 釋曰:對治起時,離本識不淨品一分,與本識淨品一分相應,名為轉依。 論曰:由轉阿黎耶識依故,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四 5 5 5 0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