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2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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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曾見,譬不能了別。象,譬阿黎耶識。生盲人於一期報中不曾見色,一闡提及外道 若我作因,名為作者;若我受報,名為受者。 ,起增益執,謂我執、作者、受者執。先約本識起我執,後約因果起作者、受者執。 明等無動無作故。若離此三處增減,是名分別第二緣生。若不能如此分別,即迷緣生 眾緣和合,有無明等別事,能作行等別事;減事者,執無明等無有功能生行等事,無 自有體,後緣無明生;減果者,謂無行等為無明果。增事者,謂無明等生行等,離唯 。增因者,除無明等因,立不平等因為因;減因者,謂行等無因。增果者,謂行等本
釋曰:眾多,譬一闡提及外道。生盲人,譬迷阿黎耶識體性、因、果三種無明。 論曰:譬如眾多生盲人不曾見象, 釋曰:亦由三惑故,不了別第二緣生。若增減因、果及事,是名不了別第二緣生 論曰:若迷第二緣生,執我、作者、受者。 釋曰:由不了別世間果因一分,以例餘果,謂皆無因。
攝大乘論釋卷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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