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55 - 唯識藏_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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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相應。於此地中雖明多法,以心、心所勝故別說。又相應者,是攝屬義。謂此地中 言論。此亦如是,雖此地中分別多法,五識為主,是故偏說。又五識身相應心品,總 思身等。 故,又必不離所依身故,猶如身受,故名為身。又復身者,依義體義,如六識身、六 等。由是五識用眼等根標別其名,猶如麥芽,如鼓聲等,故名五識。由所依根有形礙 眼等不為餘識依故;又是親依,眼等利鈍,識明昧故;又同時依,必俱有故,非如意 。如是略說十七,名為瑜伽師地。 聲聞地;十四者、獨覺地;十五者、菩薩地;十六者、有餘依地;十七者、無餘依地 九者、無心地;十者、聞所成地;十一者、思所成地;十二者、修所成地;十三者、 地;五者、無尋無伺地;六者、三摩呬多地;七者、非三摩呬多
依五識身建立此地,故名相應。如律中說王相應論、賊相應論,謂依王、賊而興 釋曰:次廣列名,重答前問。言五識身相應地者,謂眼等根是眼等識不共所依, 論曰:一者、五識身相應地;二者、意地;三者、有尋有伺地;四者、無尋唯伺
瑜伽師地論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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