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6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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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餘宗,大地獄唯在此下。餘三有獨一及近邊,業勝故說造惡業來入此地獄中。 繕那。業不同故,身量有殊,不可徵詰。不說無間身量,遍處故知小也。非天亦然。 遍淨六十四,無雲一百二十五,以減三故,如是倍倍增,乃至色究竟天身長萬六千踰 何故梵王不說一踰繕那半為一耶? 天俱盧舍,四分一一增,乃至他化天,一俱盧舍半。」餘皆同此。 身一俱盧舍中三分,他化天身三分餘半,減一俱盧舍也。《俱舍》不同,彼云:「欲 之中復分為二,足此二中之一分,故言一足。即顯知足天身半俱盧舍餘半分,樂化天 分,樂化天餘二分,他化天身餘三分。或有釋言:一足者,即俱盧舍分為四分,一分 四分,增此一分,故言一足。下言「增一足」者,其義亦然。顯知足天半俱盧舍餘一 肘半四肘,東州八肘,
「無雲減三」者,無量光天四踰繕那,極光淨天八,少淨十六,無量淨三十二, 答:劫是時名,隨法即施;踰繕那是分量,不可輒說。 問:若依《俱舍》,梵王壽一劫 「三十三天增一足」者,足謂分也。分一俱盧舍為四分,四分之中,一分復分為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二
① 半,量一踰繕那半,大乘既以六十劫為一劫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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