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1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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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自然、虛空、我等」。  造作故。「自在等」者,自在即大自在天,等謂《唯識》所云「大梵、時、方、本際  工巧業處現獲珍寶,皆純現業。  無善福可獲果故。「如新所造,引餘有業」者,即是一切順現受業,養父母等,乃至  或假劫盜,或假屠害,便獲富樂,亦名雜業。有雖商賈等,乃至屠害不獲財富者,先  諂逗,遂獲珍寶,二業俱熟,是名雜因。如是由先獲財善業,今者應熟,假現農業,  名為雜業。「如事於王,如是由諸言說商賈等業」等者,先造善業,應獲富財,誑語  業果熟,故名雜因,非是二業共招一果。或復故業應招苦惱,邪事王故,故業便熟,  在惡因於此身有能招苦,惡因攝故,如宿惡因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頌中,「功能無體性」者,難彼功能,理不成熟,名無體性。《顯揚》十四更有  自在等作中,文亦有四。敘宗中,「士夫」即補特伽羅。「丈夫」即神我也,能  「或復有苦,雜因所生」等者,因先善業,得事王君,邪事為因,而返招苦,二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三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繫」,底本作「慚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繫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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