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5 - 唯識藏_20
P. 225

道,故不說之。要於有情,方成業道,非情即輕。究竟者,謂決定當害。今此略義,  「行相」謂後一。  我,深生貪愛,非定屬心,輕非業道。略義中,「自性」謂初句,「所緣」謂次二,  究竟者,謂發彼語。  名「邪說法語」,後一句名「放逸語」。故略結言「三時綺語」。前麤惡語及後綺語  辨諸句皆有曲結,故無略義。  此別諸句,合十九句:初十二句合為三類,次四說有為行三世語,後三重攝前語。由  經中說,佛說法有八語具。由持戒語,令他歡喜,具八語具。此八之中,復分三故。  」等者,謂前三中最後,說法語中,前十二句中攝「先首」、「美妙」等八句,即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瞋恚中有五句,初句瞋自性,餘四句瞋所緣。略無行相。不起即已,起即多成業  貪欲中,「即此二種,總名物」者,謂財及具。此究竟者,謂凡彼所有,定當屬  答:妄語本誑他,信與不信但解皆業道;離間本離他,壞與不壞但解皆業道。  或有難言:妄語誑於他,他解成業道;離間破壞他,他壞業道成。  綺語中有十二句:初五句名「邪舉罪語」,即是律中舉罪之者所具五德,次六句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3
   220   221   222   223   224   225   226   227   228   229   2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