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1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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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作,方始有義。 。如世財物擊作有情,有情或時緣少財等,生貪瞋等。此亦如是,非我先無,為想、 俱為我所,由此二種擊作於我,我或有時有一想等,故想、受二名為能作,我為所作 依一切時位,彼諸識皆起,便違正理。 時,往昔曾起耳等識為滅為轉。若言轉者,於曾所起百千境識,由今現在一色境界, 如是名姓,名姓既非我體,如何言念取我而生?
下破後際常論。言「所執之我,由想所作及受所作」等者,此中意顯想、受二法 「又汝何所欲」至「不苦不樂,不應道理」。 次破計現在。「緣彼現前和合色境眼識起時」等者,此中問意:眼識現在緣色之 「又汝意云何」至「一切識起,不應道理」。 言「若取我者,憶念過去如是名等諸有情類」等,諸得宿住隨念有情,憶念我昔 「又我今問汝」至「如是姓,乃至廣說,不應道理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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