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7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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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論》七義,廣釋如彼。  二義:一、貫穿等,即是結鬘義;二、引義利等,即是出生義。《雜心》五義,《明  如前說。次明結集法者,「安布、結集」,廣明緣起,如集藏傳等。後解契經名,略  者,是說四不壞淨語。一云、不淨者,不淨觀;息念者,持息念;諸學者,三學。餘  念」等者,此有兩解:一云、不淨數息,是說五停;念者,是說總別念語;諸學證淨  起、四食、四諦、十八界語,次說三乘語,次說道品語,後說入聖方便語。「不淨息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初、解契經,文分有三:初明世尊隨機散說。於中,初說五蘊、十二處、十二緣  「云何契經」至「是名論議」。  就別釋中,先、解十二分教;二、以三藏攝於十二。  「正士」,謂四向。「正至」,謂四果。佛及弟子,總名「正善丈夫」也。  「云何名為聞思」至「是名正法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四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三」,底本作「王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三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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