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8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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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自施,或勸他施。 染變故,即銀名可染也。「赤珠右旋」者,文右旋也。 ,銀是可染。有言:是梵音。但玄應師云:生便黃色,不可變改,故名金也;白色可 分也。 分。若有於彼有情類,由具三義故,將妻子等施,名「無罪有情數施」,此亦是聲聞 ;非是彼生嫌恨,菩薩欲得自意所許,即用之施。長讀下文。 一不可。基云:此中意,明菩薩用前有情數物施時,必須所用施之情歡喜,方用之施 便勸導教化,令無嫌恨;三、知前人得我妻子,不為損惱。由具三義,將妻子施,闕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四 答第四問中,明施體相,即無貪相應思及身語業。「或自相續,或他相續」者, 「瑪瑙采石」者,即一物也,以瑪瑙石有采文故也。「生色可染」者,金是生色 今此文意,自身頭目手足等,隨願施與,最難可行,是諸菩薩所現行事,非聲聞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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