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4 - 唯識藏_23
P. 124

脫時住第四果。小乘教中無如是事。  二、第三果,除初果。約行有超,果無超。復有越取羅漢,即總斷九地修惑,第九解  根,成第六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向有二種:一、次第向;二、超越向。果亦有二:一、次第果;二、超越,取第  「云何行向」至「住果補特伽羅」。  次有貪增等五人及平等,此六通未入聖及已入聲聞種姓。  「云何貪增」至「薄塵性補特伽羅」。  利根亦通學無學。此亦二種:一、本性不動;二、客性不動。  「云何利根」至「已善修習諸根」。  初解鈍根者,此人通學無學。此復二種:一、本來鈍根,前五種姓;二、未能轉  「云何鈍根」至「修習諸根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
   119   120   121   122   123   124   125   126   127   128   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