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4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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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制伏彼可愛法」者,此中意,明為貪縛故,為境制伏心,非心能伏境。如貪,下瞋 景云:此十一中,非唯是彼建立。上說二十八種人,通明建立眾多人義。 理實應說二十七人中,略而不論,昔來相傳約五不還現利鈍別。 生者,不滿七生般涅槃等;二、上流不定,於樂慧樂定皆不定故。於大乘中未見明文。
解行差別中云「又此貪纏住在身中,經久相續」,乃至「為可愛法之所制伏,不 「云何由根差別」至「由行差別建立補特伽羅」。 三藏云:雖有十一道理,而不過九,以眾差別屬行差別,行跡亦屬道果差別故。 「云何建立」至「十一、障差別故」。 自下第二、建立中,初總標列,次釋,後結。 三藏云:五種不還並有六種根姓差別,難定利鈍。 雋法師云:經欲界生,得不還果,是名不定;若入聖身,遂般涅槃,是名現般。 依《成實論》,無色不還通於信解、見至。中解不定有二:一、轉世不定,即七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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