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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障,初五後七,名為十二;總別合論,更加二總,謂思擇障及修習障,故成十四。泰 慧品觀察諸法。 亂。五、於食不知量,身不調適。六、尋思惱亂故,不樂寂止。七、身不調故,不修 由不恭敬承事師友勤請問故,不解方便。四、不守根門,雖處空閒,猶有染汙尋思所 兒貪心,欲取佛僧飲食,不解恭敬勤請、問師罪非罪等。基云:如無智者用三寶財, 云:將作彼事,發起欣趣方便作用。三、「方便作意不善巧性」等者,景云:如今小 作用性」者,景云:行散方便貪也。泰云:憶本所作事業,趣向造作,亦障修慧。基 本所作業,心便散亂,故障修慧。基云:隨作彼事時,心生散亂。二、「本所作事趣 心隨淨想。 力」者,由是串習處隱或顯,失念放逸;「雖勤方便」等者,修不淨時,邪思上
「如是一切所對治法,當知總說一門十二,一門十四」者,景、基同云:談二別 七種障者:一、「本所作事心散亂性」者,景云:根本行欲貪散亂事。泰云:憶 釋障中,初辨障,後結之。五障中,「近母邑」者,數近女;「處顯失念」者,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二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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