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74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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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已,復教授他令其修善,復教誡他令其斷惡,他住授誡便能攝起善身語意。  學,先應發願;願是勝解,解已求法;自既求法,應為他說;說已,應自修行;自既  列章門,後依章廣辨。  姓,未明習成十力種姓;今欲偏明習種姓,故言力種姓品。文中,初結前生後,次開  正能  如是學,前六品初有生起,能修學施品中雖無生起,末功德品亦有結文,故知十品是  學是所學處,如是學中兼以明之,此義亦未分明,如前解分為三更勝。若所學處,若

                 依章辨中,即有十段。  就開列中,初、舉頌;第二、長行屬當。菩薩欲於前說五品七法所應學處精勤修  「已說菩薩所應學」至「身語意業」。  「力種姓」者,力是十力,十力種子,名力種姓。前第一種姓品,通明一切性種  初句明初學法,雖明所學法,而未彰應如是學,故次第二句明應如是學。若能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學。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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