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99 - 唯識藏_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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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六度,施品建初,故言「施品」。  末「如是已說多種施、戒,乃至同事」下,雙結二利作業,彰修成益。自利六品,即  者,初有六品,明自利行;四攝一品,明利他行。義判為三者,二判如上,即四攝品  二品,明其勝進;末後一品,因成果滿。就自分中,品分為二,義判有三。品分為二  。雖有此說,今且依基等所判:初之七品,是其自分,不明勝進,但自分之行;次有  初之六品,辨自利行;四攝一品,辨利他行;第八供養親近修習無量一品,合明二行  之行;菩提分法一品,辨內證之行;末後功德一品,由前二行證所成德。於前八品:  下有其十品,是能學行,兼有所學。於中,若景師判文:初之八品,辨自利利他造修

                    問曰:何故前明所學處、如是學法品首生起,此第三明能修學文前不生起,有何  施品,上來菩提分持有十六品,已辨五品是所學法,力種姓品是學方法,從此向  本地分中菩薩地初持瑜伽處施品第九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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