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8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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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執持等,其境狹小,舉相應,不言根塵;意中兼明七、八二識,根塵等皆明,不可 折耶,此言決擇,何得稱為決定? 疑擇要,故名決擇。舊云「決定藏」者,非也。彼言尼也摩,可言決定,既云毗尼生 擇是非,而非決斷。言決以簡疑惑,談擇以別邪見。前本地分直述義相,今重問答決 謂簡擇是非。今此明是破非,故言決擇。邪見撥無,真俗雖決,非簡擇是非;疑雖簡 分教能詮決擇,從所詮為名,故名攝也。此明「攝」義,則具四句。
答:據實皆有,略而不說。又舉初顯後,故意地不言相應也。又據勝法以明五識 問:相應之義不唯局五,何以首標不言意有? 以名濫故。此明心意識,故不置識。 問:何故不言意識者? 言「五識身相應地意地」者,如本地分記已釋。 「中」者,簡持義。十七地中,簡餘十五地,特明此二地,故言是中也。 論言「分」者,分齊也,分別、區分也。本地之後,攝釋之前,一分齊也。 言「決擇」者,決謂決斷,謂決他疑。亦可決謂決了,能自了解。擇謂簡擇,可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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