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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脫隨行攝。 脫戒。後五中,靜慮俱行是定共戒,慧俱行是道共戒,施、忍、精進三俱行亦是別解 分別,惡法即遮,善法即開;後之二門對人分別,善者即攝,惡者即伏。此四是別解 初分戒為四,後五度為五,合為九種。前四中,前二自行,後二利他。亦可前二就法 許、攝授、調伏為四,不取身口二業也;及五度,不論戒度。此九即戒度也。測云: 戒,復為五種。因戒得定,名「現樂」;後得菩提,名「後樂」。基云:即遮止、開 」是饒益有情戒,無過者應攝受,有過者應調伏。此之四種,總是戒度;餘五度俱行
* 清淨戒有十。景云:初一是受,第十明持,中間八種明離戒障。言「不太沈及不 「云何菩薩清淨戒」至「是名菩薩清淨戒」。 二世樂戒中,景云:「遮止」是律儀戒;「開許」是攝善戒;「攝受」、「調伏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十二
② 「所」,底本作「能」,今依據磧砂本《瑜伽論略纂》卷十一改作「所」。 ① 「趣」,底本作「起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趣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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