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1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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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之。  此定有識?此量既成,小執破訖,違經違理,故成第八。又如無色界應有滅定等量,  內隨一攝故  定非實有,非二量知故,如兔角等。以此  定,以寂靜故,猶如涅槃。若言命根等在,名不爛壞,應破命根云:先破四相,四相  ,以寂靜故,猶如涅槃。今應與作有法自相相違過故,令彼不成:汝立滅心定應非是  立滅心定定有心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八相中,「謂臨終時」乃至「不應道理」者,如第一卷,從上捨,從下捨,皆  「何故若無阿賴耶識,命終時識」至「不應道理」。  若立有心者,應破量云:第六意識,無想定等諸位中應無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一
                   ② 底本無「此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 ① 「云」,底本作「六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云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如五識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言識不離故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又若有識,決定有觸,若有觸,必有受、想,如何乃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如有心定。彼作決定相違言:滅心定等決定無心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為喻,破彼命根。上來破薩婆等訖。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在此位中,於六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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