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7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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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起餘位我見之時  。今應立量云:異生所起善等心時必有我見  緣體無有故  應斷絕  之識,眼等諸根及外器等須應斷絕。應立量云:入無心定等位,眼等諸根及外器等便  從識而現,無識之時,此境應無。且如入無心定,或唯緣涅槃等境,爾時色等無能緣  識比量云:色等諸法皆不離識  得,何得如此而起難耶?  大教,及一剎那中有此四業,可如此難。他既不信經,及不許有四業一剎那中而現可  無第八,諸識不得並生,而此四業不可一識一時頓有,豈不違經及於道理?小乘若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即成立初二種業是有。次成第三業。二乘唯云有了我之業,不言一切時起了我  述曰:然以道理逐之,必許有此四業,及信大乘教而得成立。以理逐者,且立唯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一                   宗
                   ① 底本無「第二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以無識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猶如未生緣眼等識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               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如所滅識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是所識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;又緣涅槃等境時,諸眼根等必應斷絕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宗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此是有簡,可須思之,是異生故        ,猶如於識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既色等諸法不離於識,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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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自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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