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7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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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起餘位我見之時 。今應立量云:異生所起善等心時必有我見 緣體無有故 應斷絕 之識,眼等諸根及外器等須應斷絕。應立量云:入無心定等位,眼等諸根及外器等便 從識而現,無識之時,此境應無。且如入無心定,或唯緣涅槃等境,爾時色等無能緣 識比量云:色等諸法皆不離識 得,何得如此而起難耶? 大教,及一剎那中有此四業,可如此難。他既不信經,及不許有四業一剎那中而現可 無第八,諸識不得並生,而此四業不可一識一時頓有,豈不違經及於道理?小乘若信
此即成立初二種業是有。次成第三業。二乘唯云有了我之業,不言一切時起了我 述曰:然以道理逐之,必許有此四業,及信大乘教而得成立。以理逐者,且立唯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一 宗
① 底本無「第二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,以無識故
因
,猶如未生緣眼等識。
喻
。 因
,如所滅識
宗
,是所識故
喻
;又緣涅槃等境時,諸眼根等必應斷絕
宗 因
,此是有簡,可須思之,是異生故 ,猶如於識
喻
。既色等諸法不離於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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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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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
,自能
因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