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8 - 唯識藏_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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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故。此中總言緣器,不別疏牒。 此論第一別鈔。 其義者何?夫見分等及外器相必此業感。此業何時造等,如《對法》壞世界鈔,廣如 等實根。 為相分,見分緣之,五數託此以為本質,而於上變影像相也。此非實用,故不能生眼 但在內根等文中,不在外器等文中,故知外器亦得緣也。 分者,以不離自證分故,但是第三分差別立。 立;自證分為能緣故,不於上建立。又依《集量》,唯立三分,故不在第四。設立四
其緣變他身五根不?有人云西方有諍者,非也。一釋:亦變為境門攝,非內根門 若準護月義,其無色第八識與下界識等,以緣境等故。若爾,即有業無麤細妨。 若依護法,即以此文為正。在無色界,不緣下地,界繫業別故。其種子即見分中 通曰:此約自證分為論,不約見分,若約見分,即通緣器界也,故簡無色不緣。 若在無色亦緣下器界者,何故此下文云「若在無色,唯有習氣執受了別」? 義曰:以相、見及第四分於自證分上差別建立。今以種子是所緣故,故於見分上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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