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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寺門人。有釋:梵音僧伽,此云守;阿羅摩,此云園。 。其守園人,即是舊云僧伽藍氏也。若作寺舍而居者,多放逸也。基云:守園者,謂 世時,諸僧皆在園中樹下修道。今云阿羅摩子園,諸僧等亦在園居,各樹下作庵而住 為他所得也。「若有諍訟」者,諍訟未決,繫屬怨家,或屬王法也。此等並是遮也。 者,及逆惡也。「若他劫 別異住。然未犯重。此中,別住是遮類攝,餘皆是難。 住。別異住者,有兩解:一解同泰。又解:勤策起邪見,說婬欲非障道等故被擯,名 》云「破二道」者,是此中外道者也。勤策盜聽大法,名為賊住 ,以廣律中皆通結沙彌罪,故知亦有戒也。 此取白法損義。亦可沙彌犯十三,亦是住僧殘。房舍臥具名別住,十戒中雖無僧殘罪
第六、為護他故,即是難也。「守園者」,泰云:本音云僧伽,此云園。謂佛在 第五、繫屬於他。泰云:「若王所惡」者,造輕過,王所惡也。「造王不宜業」 景《補闕》云:若犯不共住罪,暫時擯棄,名別住;永遣,名不共住。今解《律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五
② 引」者,屬賊人也。「若他所得」者,年少時父母遺失,
① 。勤策犯重,不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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