終故;四、得定故。有義:二形生時亦捨。有義:二形生時不捨。後為緣也。 又五戒誓唯一月豈成律儀戒?但是處中故。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五 此中,略無不律儀戒捨緣。基云:有四緣捨:一、捨業故;二、受戒故;三、命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五十五 ① 「限」,底本作「根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限」。 1 7 7 0 0 7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