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7 - 唯識藏_25
P. 217

尸。更勘彼律。  尸令乘隻輪,一手執劍,往殺彼人,名為半尸;若乘兩輪,兩手執劍,而往殺人,名  殺眾生,故名為尸;或將尸手足等殺有情,故名半尸。有師云:案新翻薩婆多律,咒  作語言,令殺他人,故名半尸。測云:有人欲殺他,以咒咒鬼,令鬼殺他,或將令尸  「尸半尸」者,泰云:有人欲殺他,咒令屍身長,令殺怨家,故名尸;咒無頭尸,不  名越流行心。  如是分別起瞋。「三、越流行心」者,如理分別是常流心,不如理分別越常流而行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欲邪行中,「非時」等,與前文、〈本地〉第八、《對法》等不同,可知。  「復次,若行不應行」至「皆名欲邪行罪」。  第四、解方便中,文勢雖復兼明根本,然意明方便,還辨十惡業道。方便殺中云  「復次,若以手等害」至「皆名不與取罪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0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9
              9
   212   213   214   215   216   217   218   219   220   221   2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