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17 - 唯識藏_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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尸。更勘彼律。 尸令乘隻輪,一手執劍,往殺彼人,名為半尸;若乘兩輪,兩手執劍,而往殺人,名 殺眾生,故名為尸;或將尸手足等殺有情,故名半尸。有師云:案新翻薩婆多律,咒 作語言,令殺他人,故名半尸。測云:有人欲殺他,以咒咒鬼,令鬼殺他,或將令尸 「尸半尸」者,泰云:有人欲殺他,咒令屍身長,令殺怨家,故名尸;咒無頭尸,不 名越流行心。 如是分別起瞋。「三、越流行心」者,如理分別是常流心,不如理分別越常流而行,
欲邪行中,「非時」等,與前文、〈本地〉第八、《對法》等不同,可知。 「復次,若行不應行」至「皆名欲邪行罪」。 第四、解方便中,文勢雖復兼明根本,然意明方便,還辨十惡業道。方便殺中云 「復次,若以手等害」至「皆名不與取罪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六十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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