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8 - 唯識藏_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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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文後義。           門,次第解釋。初依體門,次依釋門。前中,先總後別。  ,此是戒學;二、慧為上首;三、解脫堅固;四、念為增上。如此四句,文中具歷二  善出離,乃至天上人中稱譽遍滿;五、由略廣讚佛,能生無量功德。  圓滿說諸法相;三、由處眾說法故,能善起發自他廣大歡喜;四、能安眾聽故,能引  利,亦可五分別得一利。一、由通達體、釋故,於佛言義解了不難;二、由師德能善  學勝利。前卷之初,第三釋偈以為六分,依此處文,故作此判。  如是五分說正法者,如五分音樂,生自他喜,又能引發自他利益」者,此是第六、明

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復次,如經中說住學勝利,當知此經,文、義為體」,此文總也。下別分別,  復次,如經中說住學勝利,當知此經,文、義為體。  自下第二、舉學勝利,廣解釋之。經中有四句:一、汝等比丘應當安住修學勝利  言「若能如是善修學已,當知具足五種勝利」者,即前五分說,一一分中皆具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十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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